為推進食品安全法正確有效實施,推動強化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于5月9日正式啟動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頒布實施,并于2015年進行了全面修訂。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9年、2011年和2016年分別開展了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
為全面檢查法律實施存在的問題,此次執法檢查采取赴地方檢查與委托省級人大常委會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檢查組將赴黑龍江、上海、江西、河南、廣西、甘肅等省(區、市)開展實地檢查,并委托天津、遼寧、安徽、湖北、貴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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